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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 所属类别:【消费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9/7/29发文机构: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填表说明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税函2009第40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填表说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填表说明的通知国税函〔2009〕4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72号)中附件2《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填表说明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将《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填表说明第一条 “本表为年报”更正为“本表为月报”,其他内容不变。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92295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