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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所属类别:【企业所得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7/12/17发文机构: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税函2007第12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7]1261号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2007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4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2007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2000万元。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附件: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序号单 位金额(万元)地址1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2厂)200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20厂)200江西省南昌市3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72厂)200江西省景德镇市4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120厂)200黑龙江省哈尔滨市5中国南方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331厂)200湖南省株洲市6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012基地)200陕西省汉中市7郑州飞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124厂)300河南省郑州市8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420厂)100四川省成都市9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0河南省新乡市 其中:豫北机械厂(103厂)50河南省新乡市 豫新航空环控设备有限公司(134厂)100河南省新乡市 平原机械厂(116厂)30河南省新乡市 新乡市巴山精密滤材有限公司(540厂)20河南省新乡市10四川泛华航空仪表电器厂(205厂)50四川省雅安市11湖南航空工业局(013基地)50湖南省长沙市12武汉航空仪表有限责任公司(181厂)30湖北省武汉市13兰州飞行控制有限责任公司20甘肃省兰州市14兰州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20甘肃省兰州市15长春航空液压控制有限公司30吉林省长春市合 计2000 转自:中国税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