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 所属类别:【企业所得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7/5/15发文机构: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税函2007第49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7〕492号辽宁、江苏、浙江、江西、湖南、广东、云南、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天津、吉林、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省(区、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现就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向所属企业提取2006年度技术开发费所得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4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2529万元。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序号单 位 金额(万元)地址1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43.00 四川省眉山市2重庆通威饲料有限公司80.00 重庆永川市3涪陵通威饲料有限公司44.00 重庆市涪陵区4沙市通威饲料有限公司150.00 湖北省荆州市5苏州通威饲料有限公司7.50 江苏省苏州市6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安岳分公司12.00 四川省安岳县7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40.00 云南省昆明市8长春通威饲料有限公司150.00 吉林省长春市9达州通威饲料有限公司29.00 四川省达州市10西昌通威饲料有限公司23.00 四川省西昌市11河南通威饲料有限公司50.00 河南省新乡市12广东通威饲料有限公司270.00 广东省佛山市13厦门通威饲料有限公司110.00 福建省厦门市14西安通威饲料有限公司60.00 陕西省高陵县15武汉通威饲料有限公司240.00 湖北省武汉市16枣庄通威饲料有限公司30.00 山东省枣庄市17南宁通威饲料有限公司11.25 广西省南宁市18天津通威饲料有限公司120.00 天津市宝坻区19淮安通威饲料有限公司200.00 江苏省淮安市20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100.00 浙江省绍兴市21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76.00 江苏省无锡市22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120.00 湖南省常德市2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100.00 江西省南昌市2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61.00 江苏省大丰市25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45.00 辽宁省沈阳市26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80.00 海南省澄迈县27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11.25 四川省德阳市28揭阳通威饲料有限公司66.00 广东省揭东县29 合 计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