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税

企业所得税

  • 所属类别:【企业所得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7/4/16发文机构: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税函2007第4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429号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广西、广东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大连、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06年起,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附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在该公司总部所在地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60%的比例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每年年度纳税申报后,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四、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和检查。 五、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后生产经营年度中,因所属分支机构发生变化,需调整汇总范围、变更名称和调整预交税款比例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通知。  附件:大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附件:大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序号名 称地 址1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连市中山区2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大街营业部北京市西城区3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天津市河西区4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武汉街证券营业部大连市中山区5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路证券营业部大连市西岗区6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解放街证券营业部(含瓦房店服务部)大连市中山区7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南金桥证券营业部辽宁省丹东市8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药王庙路证券营业部辽宁省沈阳市9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幸福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长宁区10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扬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浦东新区11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合肥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卢湾区12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广中西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闸北区13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车站证券营业部上海市黄浦区14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劳动路证券营业部江西省新余市15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淮海西路证券营业部江苏省徐州市16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北路证券营业部福建省福州市17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青祁路证券营业部江苏省无锡市18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路证券营业部广东省广州市19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路证券营业部深圳市福田区20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