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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所属类别:【企业所得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5/12/30发文机构: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招商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税函2005第12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招商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招商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259号北京、辽宁、江苏、云南、福建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新增加的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从2005年度起,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新增加的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附后),分别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发展银行等股份制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1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6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新增加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新增加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名单序号单 位地 址招商银行1招商银行江阴支行江苏省江阴市2招商银行盘锦支行辽宁省盘锦市中国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云南省昆明市环城南路331号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福建省泉州市丰泽街336号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2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