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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别:【资源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5/5/5发文机构:
  • 名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河南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文号:财税2005第7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河南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河南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05]79号河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省焦作矿务局、鹤壁矿务局、义马矿务局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分别提高至每吨3元、3元、2.5元,其他煤矿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提高至每吨4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