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
- 所属类别:【所得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04/3/26发文机构: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税函2004第39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4〕398号) 北京、天津、黑龙江、江西、河北、湖南、陕西、河南、四川、江苏、湖北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关于上报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提取预算方案的请示》(航空财〔2003〕349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9〕4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2003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2000万元。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年终如有节余,应并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所属企业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 序号企业名称金额(万元)地址 1.哈尔滨飞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22厂)230哈尔滨市 2.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20厂)230南昌市 3.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72厂)200景德镇市 4.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120厂)300哈尔滨市 5.石家庄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522厂)100石家庄市 6.中国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331厂)200株洲市 7.汉中航空工业(集团)公司(012基地)200汉中市 8.郑州飞机设备公司(124厂)150郑州市 9.天津航空机电有限公司(105厂)50天津市 10.成都发动机制造公司(420厂)50成都市 11.新航机械公司200新乡市 其中:豫北机械厂(103厂)50新乡市 豫新机械厂(134厂)100新乡市 平原机械厂(116厂)30新乡市 巴山机械厂(540厂)20新乡市 12.四川泛华航空仪表电器厂(205厂)30雅安市 13.南京宏光空降装备厂(513厂)30南京市 14.湖南航空工业局(013基地)20长沙市 15.武汉航空仪表公司(181厂)10武汉市 合计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