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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所属类别:【增值税】索引号:
  • 发文日期:2011/6/2发文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花椒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 有效性:有效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花椒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花椒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3号 现将花椒油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公告如下: 花椒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